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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想和大家分享的是, 我們台灣的醫療技術真的不比加拿大差,
無論當下的我們有多麼的不認同.

當然我看到的或許只是狹隘的一部份, 但是就這部份, 讓我對這國家的系統徹底的不解.

道格, 席卓克女兒的外公, 去年4月入院檢查(因為"有一段時間"沒法順利的大便, 這一段時間聽說是2個月以上, 這比我父親的個案10天來的誇張).

這一進院東檢西檢, 醫生說: 他過不了七月.

三個月後, 總算給他開了刀, 結果聽說手術失敗( 無法移除), 這點, 是前妻說的, 我不是太理解.
道格一開始拒絕化療, 但是一個月後他又決定要化療.
他的體重急速下降. 情況時好時壞.
醫生說:這是他最後一個聖誕節.
上周, 醫生和家屬都同意, 讓病人回家"休養", 醫生說: 最多一周.

今天提醒席卓克打電話給前妻關心狀況, 結果得知, 道格5分鐘前解脫了.
解脫是我說的, 看著,  聽著這過程, 我真心的為他高興他可已解脫, 雖然他不到70歲.

反觀我父親的狀況, 醫生確實也說, 一般而言從發現到摘除腫瘤治療一兩年的時間都有, 也有人可以全癒.
但是我父親從自己發現到開刀, 前後不到一個月, 在榮總我們等了一週是因為要確認他高血壓的藥停效, 才不會影響血小板凝固. 之後我們開造口, 醫生說, 要三個月-半年才可以關造口, 一切都在我們榮總醫生的掌控中.
我父親82歲.  當然, 現在也是在等, 等待回天的日子.

看著道格的案子, 我回想自己的父親的案子,  台灣的醫療不比這邊差, 真的!
我們或許沒有很完善的社福 (但是完善的社福,  來自人民的稅金, 生活中奢侈品的稅就是15%, 換成是我們, 我們願意付嗎?)
一旦失能, 無論是精神的, 身體的,  都可以領失業救濟, 這金額是根據你過去一年工作的時數工資換算公式得來.
所以一切的根基都是相對的, 沒有天上掉下來可以領的.

前一陣子看CIC的技術移民資料, 多了一個新興的身份(或許是以前我沒注意), 居家看護, 這項是可以申請技術移民. 我在台灣的那半年中, 我差點就要去修這證照了.
因為正規的護士時薪太高, 政府付不起, 所以轉向聘請這樣有基本護理看護技能的人. 這和我們在台灣請看護似乎是一樣的意思, 只是因為國家不同, 基本工資不同, 稅金不同, 離家的距離也不同.(這邊也很多菲律賓人).

道格走了, 對於家族人口的老化, 死別是一個必然, 只是家人還是不捨, 女兒接下來要面對的還有很多.

再見, 道格, 雖然我不認識你, 但是我相信這對你的家人都好. 眼不見為淨吧.  只是我好奇, 你會不會曾經遺憾過, 你沒有兒子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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